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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定职或认定条件及流程
一、办理条件:
1、人事档案及学籍档案存放在市人才服务局满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员;
2、本科毕业生毕业满一年,大专毕业生毕业满三年,中专毕业生毕业满五年可以申请初级职称定职或认定,定职只定当年。
取得成人学历的在下列专业中不予定职或认定,如卫生、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等,需经考试取得初级职称证书。
二、办理流程:
1、符合初级职称定职或认定的人员,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到一楼大厅5号窗口领取定职或认定表。
2、表格正面需本人用蓝、黑色钢笔认真填写,主要工作成就表述清晰,背面基层单位意见一栏,需有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无用人单位不可以申请。
3、交表时需携带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二寸照片一张。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教师系列需持各层级教师资格证。
6、会计系列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办理时限
随时受理,送表1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一楼大厅5号窗口领取初级职称证书。
办理部门:流动人员人事管理处
中级职称条件及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1、档案存放在市人才服务局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员;
2、取得初级职称四年以上(除考试专业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可直接办理中级职称定职,研究生定职每年两次(6月、12月),申请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继续教育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文本原件。
二、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人才服务局领取;
2、学历证书原件
3、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人才服务局培训开发处每年5月份开课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培训时间;
4、现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5、外语、计算机成绩单原件,在报材料的前一年11或12月份报名,次年4月份考试。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6、流动人员审查表,人才服务局领取;
7、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字数1500字以上;(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1万字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详情请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8、相关工作经历、业绩材料原件
如卫生、会计、经济、统计、审计、计算机等专业晋升中级,需参加全国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通过者即可取得中级职称证书。
三、办理时间
参加全国考试的专业以网上通知为准;参加评审的专业每年7-10月份,以网上通知为准。
凡从外地调入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的流动人员,如申报中级职称,需将初级职称更换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发的证书,每年两次(6月、12月)。
同级改职人员,需提前一年申请,改职每年两次。
办理部门:流动人员人事管理处(一楼服务大厅五号窗口)
高级职称办理条件及流程
一、办理条件:
1、档案存放在市人才服务局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二、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人才服务局领取;
2、学历证书原件
3、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具体培训时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4、现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5、外语、计算机合格成绩单原件,在报材料的前一年11或12月份报名,次年4月份考试。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6、流动人员审查表,人才服务局领取;
7、学术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字数1500字以上;(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3万字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详情请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8、相关工作经历、业绩材料原件
三、办理时间
每年7-10月份,以网上通知为准。
凡从外地调入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的流动人员,如申报高级职称,需将中级职称更换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发的证书,每年两次(6月、12月)。
办理部门:流动人员人事管理处(一楼服务大厅五号窗口)
各类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理程序
一、办理程序
1、哈市生源大中专院校统招类应、往届毕业生或非哈生源大专以上学历统招类应、往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学籍档案;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籍档案可办理学籍档案保管手续。
2、由企事业单位调入的人员及引进的外地人才,存档人员先由市人才服务局出具商调函回原单位将人事档案、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介绍信一并转出开至市人才服务局,持身份证办理存档。
3、退役军人存放人事档案持省、市民政部门给市人才服务局出具的退役士兵分配通知书,退役士兵劳动计划指标结算单,身份证及个人档案方可办理存档手续。
4、辞职辞退人员持身份证,本人人事档案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的辞职申请表到合同鉴证处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然后办理存档手续。
二、存放人事档案的条件
(1)、年龄: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2)、无违法违纪行为,被劳动教养、改造服刑、缓刑、开除公职党籍,工龄买断、已在企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人事档案不予接收
各类人员人事档案调转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
1、调档函;交费收据;
2、调出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中专以上学历统招类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辞职辞退人员,在一楼服务大厅“个人人事代理”窗口办理调转手续。
2、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代办人持代办人身份证、在一楼服务大厅“个人人事代理”窗口办理调转手续。
三、办理人事档案调转单位分类
(1)中央直属单位、省属单位、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人事、干部、政工处)。
(2)解放军、武警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
(3)省内外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劳动职业介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
(4)哈市政府所属各委、办、局(含直属特设机构、部门管理机构)。
(5)非国有企业及社会各类人才中介机构无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事授权,出具的调函无效。
四、办理时限